近日,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结果公布,我校6个艺术门类的11件作品获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其中美术类作品2项、音乐类作品1项、舞蹈类作品3项、书法类作品2项、摄影类作品1项、文艺理论和评论类作品2项。
美术类方面,美术学院池灏创作的雕塑《延河早春》获一等奖,张新文创作的油画《海岛纪事—朝霞》获二等奖。音乐类方面,音乐学院孙志鸿创作的交响序曲《黄河入海》获二等奖。舞蹈类方面,舞蹈学院刘忠创作的舞剧《黄河两岸是俺家》、滕永山创作的群舞《济南的冬天》获二等奖,刘忠创作的群舞《蹴鞠巾帼》获三等奖。书法类方面,书法学院王明创作的行书《画禅室随笔选钞》册、周浩创作的篆刻《望山堂周浩古玺印稿》获三等奖。摄影类方面,传媒学院万晓娣创作的艺术摄影《韵》组照获三等奖。文艺理论和评论方面,舞蹈学院李丽娜的论文《“国潮”舞蹈现象中的“破”与“立”》获二等奖,音乐学院孙志鸿的著作《理性结构的多风格嬗变:20世纪以来西方管弦乐赋格创作研究》获三等奖。
据悉,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2007年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作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包括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文艺理论和评论等12个艺术门类,有727件文艺作品参评,共评出获奖作品124件。
(供稿:艺术实践与创作处 科研处 作者:柳茜芷 审核:孔令强 胡春景 编审:秦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