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文艺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8年起设立省级“泰山文艺奖”。今年7月,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活动。本次评奖共有戏剧、音乐、电影、电视、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 12个艺术门类的 439 件作品参加了评选。经过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选,共评出荣誉奖5件,一等奖13件,二等奖37件,三等奖67件,单项奖8件。
我院的评奖申报工作,由艺术实践中心会同科研处分别负责门类艺术创作作品和艺术理论研究类成果的申报工作。经过自愿申报和专家评审,我院共推荐美术和设计作品5件,音乐作品4件,舞蹈作品1件,艺术理论研究类成果4件。根据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文件(鲁艺奖发〔2010〕2号)《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表彰决定》,我院共有8件作品获奖,其中荣誉奖1件,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他们分别是:
荣誉奖:艺术设计《“岱青海蓝”国庆 60周年山东彩车》(申报者:威廉希尔)
一等奖:国画《问剑》(申报者:王晓晖、朱磊)
二等奖:舞蹈诗《天美清照》(申报者:威廉希尔舞蹈学院)
国画《岱宗密雪图》(申报者:孙文韬、吴疆)
三等奖:雕塑《和谐大家庭》(申报者:董明光)
雕塑《高原阳光·印象》(申报者:白彧)
钢琴三重奏《荷》(申报者:姚怡)
论著《中国话剧表演史论》(申报者:吕双燕)
(供稿:艺术实践中心 科研处 编辑: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