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教体艺厅[2010]1号文件,公布开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的高校名单,我校获得试点资格。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试行)》(教体艺〔2005〕2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美术教育人才,2009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09〕6号,以下简称《纲要》),决定自2010年新学年开始执行该《纲要》,并同时在自愿申报的原则下,经专家组评议,确定一批《纲要》试点学校,共确定了21个省(区、市)的48所高校作为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