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补4月3日(星期一)课程。
放假前,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防止各类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放假期间,学校文东至长清班车执行节假日运行时间表。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