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16]108号)要求,现就做好美展作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根据文化部安排,此次美展作品申报工作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展览艺术委员会直接邀请部分优秀作品参展;二是符合参展基本要求的作品,由艺术家个人按要求直接向展览办公室寄送作品照片,参与展览初评;三是各省文化厅推荐不超过10件作品直接进入终评。
2、作品要求。作品应当符合办艺函[2016]108号文件所提出的主题要求,且为2013年7月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也可申报。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
二、推荐作品申报材料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是文化部组织举办的一项全国性重大美术展览活动,对于展示近年来全国美术创作优秀成果,引导和推动当代美术创作持续繁荣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美术学院可推荐10件作品,其他相关二级学院可推荐5件作品,学校将统一组织推荐作品评选,评选出5件作品上报到省文化厅。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1、《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推荐作品信息表》。登记表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czsjk7357@126.com。
2、推荐作品照片。10寸彩色照片,背面需注明作品主要信息。
上述全部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8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文东校区艺术剧场310室(艺术实践与创作处)。
联 系 人:柳茜芷8656(7357)
省文化厅将聘请省内外知名美术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我省推荐终评作品并集中报送展览办公室。
未入选推荐的作品将在评审结束半个月内由省美术馆统一退回。入选推荐的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负责退回作者。
作品展览其它要求详见文化部办公厅《申报通知》(附后)。
http://zwgk.mcprc.gov.cn/auto255/201604/t20160407_30455.html
艺术实践与创作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