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底设立,是国家对全国范围内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活动进行资助的公益性政府基金,2015年度我校获得4个资助项目。
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将继续对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项目提供资助,并新增“美术创作”类。舞台艺术创作类项目与2015年度相比变化较大,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发布了“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受理申报。各申报主体可通过网络自行下载并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申报指南”相关规定要求提供各类申报材料,于2016年1月22日(周五)前报送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国家管理中心(http://www.cnaf.cn/)。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艺术基金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积极组织动员,深入挖掘丰富艺术资源,扎实做好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策划、申报工作。
详细信息请按以下查询:
国家艺术基金官网:http://www.cnaf.cn/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电话:400-025-9525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QQ群号451317466(艺基金艺管理)232351132(艺基金 艺交流)
山东省基金申报办公室QQ:346789231,电话:0531-69957293,18615629596
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创作实践科:86567357
艺术实践与创作处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