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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的通知

2015-10-10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已整修完毕,相关设备、设施也已配置到位,现正式投入使用。为规范报告厅管理,方便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二楼报告厅主要用于“金种子”工程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党校培训、举办学术报告以及学校组织的有关会议,不得用于商业活动和其他营利性活动。报告厅共有118个座位,配有音响、话筒、投影仪等设备。

二、使用管理

1.党办院办负责二楼报告厅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统筹协调安排使用。

2.为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二楼报告厅实行周安排制度,一周一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如需使用报告厅,须在前一周周五之前,向党办院办行政科提出预约申请,并登记相关信息。党办院办汇总后,统筹安排下一周的使用情况。联系电话:86522212,联系人:盛作文。

3.二楼报告厅的使用严格实行交接制度,使用单位要在使用前、使用后与党办院办进行认真细致的交接,确保报告厅内设备、设施、物品完好、无损。

三、使用要求

1.要自觉爱护报告厅内的设备、设施,不得乱刻、乱写、乱动,不得改变报告厅内桌椅、设备的位置,不得将报告厅物品携出室外,如设备、设施受损,使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须照价赔偿。

2.要注意保持报告厅内的卫生。严禁在报告厅内吃零食、吸烟、乱扔纸屑,会议、活动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把报告厅清理干净,会议、活动中使用的相关物品、材料要及时带走,垃圾清理彻底。

3.要注意节约用电。不得在报告厅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议、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关闭报告厅所有电器(包括灯具、空调、投影仪等)和门窗,并通知党办院办。

4.会议、活动的会场布置、会务服务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安排解决,如需党办院办提供帮助,请在预约申请时一并说明。布置会场时不得在报告厅内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字画。

5.在报告厅举行会议、活动期间,不得在报告厅周围大声喧哗,不得扰乱办公楼的办公秩序。会议、活动组织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秩序维持等工作,做好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会议、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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