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底设立,是国家对全国范围内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活动进行资助的公益性政府基金,2014年度资助各类项目393个,涉及经费4亿多元。
2015年,国家艺术基金将继续对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等四类项目提供资助。目前,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发布了“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于5月1日前受理申报。各相关部门每个艺术门类限报一个项目,于4月1日前将申报作品介绍报送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审核(个体申报项目除外),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艺术基金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积极组织动员,深入挖掘丰富艺术资源,扎实做好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策划、申报工作。
我校设立“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办公室”,为各单位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地址:文东校区艺术剧场310室。联系人:柳茜芷 (8656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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