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现金支付管理,根据《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8]26号)及《加快推进省直教科文部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鲁财教[2013]16号)有关规定及要求,我校将为全体在职教职工第二次办理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我校与建行文化东路支行合作为大家集体办理,本次办理公务卡对象为有办卡需要和意愿的尚未办理公务卡正式在职教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A4纸,新版身份证复印反正两面)。
2、申请人现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申请表左侧蓝色区域带“!”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可按照职称或职务选择卡种,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可申请金卡。
3、财务处填写团体办卡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长清校区将于4月9日—10日9:00—15:30集中办理,地点在办公楼一楼财务处(1004房间)。
文东校区将于4月11日9:00—15:30集中办理,地点在综合楼一楼大厅。
不能参加集中办理的教职工,请于4月12—18日到建设银行文化东路支行(文化东路91号)自行办理公务卡。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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