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初,为严格组织纪律、切实转变作风,做好学期末各项工作,为新一年度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处两级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好《关于校级领导同志及中层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销假制度的暂行规定》。校级主要领导(书记、校长)单独外出(指离开济南市),要互相通气,确需同时外出应安排好工作;校级领导副职外出应向党委书记报告,并在离校前告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离校与返校时间。中层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处级行政领导要同时向校长请假,经同意后报组织部备案。同时向本单位(部门)其他领导成员通报外出情况,安排好相关工作。
二、随着雨雪、雾霾天气的增多,外出同志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身体健康,防范交通事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与学校、部门保持必要工作联系。各单位、各部门教职员工在外出时也要提前向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以便于及时帮助大家联系和解决遇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
三、全体处以上干部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务必于每周一之前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安排。
四、严格按照《威廉希尔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细则》要求处理各种公文。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请示、报告事项认真调研论证、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拿出初步意见,并向相关校领导进行汇报,方可向学校递交。所有文件坚持一文一传,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程序报送校领导进行批示、传阅和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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