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现金支付管理,根据《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8]26号)、《关于扩大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范围的通知》(鲁财库[2009]31号)、《关于建立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的通知》(鲁财库[2011]27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参见附件1-3),我校将为全体在职教职工办理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因财政部门要求7月1日前必须完成公务卡的发行、上报,我校与建行文化东路支行合作为大家集体办理,届时由建行专职客户经理上门为全体教职工讲解公务卡使用功能并现场办理公务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务卡,是根据国家公务卡改革制度的规定,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详细介绍及权益见附件4。
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A4纸,新版身份证复印反正两面)。
2、申请人现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申请表左侧蓝色区域带“!”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可按照职称或职务选择卡种,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可申请金卡。(具体填写要求可先参照附件5、附件6,届时会有专人现场指导填表)。
3、财务处填写团体办卡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长清校区将于6月21日、24日、25日9:00—15:30集中办理,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大厅。
文东校区将于6月26日9:00—15:30集中办理,地点在综合楼一楼大厅。
不能参加集中办理的教职工,请于6月23日、27日、28日、30日到建设银行文化东路支行(文化东路91号)自行办理公务卡。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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