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2年预算部署会议的要求,我院明年可申报两个省级教育资金专项。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科学分析规划,确定一个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学院将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并审查各单位所报项目,选定其中的两个项目纳入学院2012年年度经费预算,于9月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专项建设,主要包括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设备购置及其他专项。
根据《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认真填报《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项目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名称、理由,项目概算,资金来源,预计实施期限,预计目标效益,项目负责人与组织实施措施。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各单位把加盖公章《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于9月19日送财务处112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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