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我院根据鲁建金字[2010]6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扣缴比例由7%提高到12% 。2010年12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提高缴存比例,2010年7-11月补缴住房公积金在2011年1月工资中补扣。
具体说明如下:
1、工资中原住房公积金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补1、职补2、职补3、地方补贴、补贴共计7项组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个人7% 。
2、2010年12月工资中
现住房公积金基数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补1、职补2、职补3、地方补贴、补贴、考勤奖、同城待遇、住房补贴、过节费共计11项组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个人12% 。
财务处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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