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0-05-2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于5月正式启动。“泰山文艺奖”是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综合性文艺政府奖,由省评选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奖。本届泰山文艺奖评选包括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等12个门类。

现将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各艺术门类“评奖细则”及申报表转发你们,请予以传达,并按照评奖总则、细则的要求,认真、严肃、规范地组织好作品推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各艺术门类可最多申报作品数量如下:

音乐类:词、作曲、演唱原创作品4首,器乐作曲、演奏原创作品2首(部)

美术类:3件(在本年度“泰山文艺奖·山东美术作品展”中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可直接参评)。

书法类:3件

摄影类:6件

戏剧类:剧目2台,另可报单项参评作品2件

舞蹈类:3件作品,另可报单项奖参评作品1个

电影类:2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影协主办的电影节获奖作品不受数额限制)

曲艺类:3件,另可报单项奖参评作品1件

民间文艺类: 3件

2、在前两届评奖中已获得过“泰山文艺奖”的个体作者原则上本届不再参评。如申报新的作品,须是题材重大、艺术创新性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大的作品。所有获奖作品不可重复申报参评。

3、所报作品需严格按评奖总则、细则的规定准备各项材料,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1064将申报作品及相关材料报艺术实践中心策划外联办公室(文东校区艺术剧场310室),学院将统一组织评选、推荐。

咨询电话:(8656)7357

附件:

艺术实践中心

2010年5月2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浪微博
版权所有:威廉希尔体育真人(中国)官方网站-IOS/Android通用版/手机APP下载 鲁ICP备05002378-1号
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编:250300
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编:250014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