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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汇报演展活动的通知

2010-03-2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专业课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定于2010年4月中旬举办第十二届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汇报演展。演展活动旨在发挥艺术实践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集中展示教学成果,检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在活动过程中发现教学存在的问题,并反馈教学,促进教学环节的不断完善,推动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演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汇报展览 时间:2010年4月7日—9日(2006级、2007级)

地点:长清校区美术馆

汇报演出 时间:2010年4月14日(2007级)

2010年4月15日(2006级)

地点:文东校区音乐厅

二、参展作品件数、参演曲(剧)目时间

根据各二级学院专业设置及在校生人数,经统一核算,限定参展作品件数、参演曲(剧)目时间如下:

汇报展览

2007级:美术学院:参展作品33件

设计学院:参展作品53件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参展作品10件

戏剧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参展作品5件

2006级:美术学院:参展作品30件

设计学院:参展作品51件

戏剧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参展作品8件

汇报演出

2007级:

音乐学院:限制在30分钟之内

戏剧学院:限制在30分钟之内

音乐教育学院:限制在15分钟之内

舞蹈学院:限制在13分钟之内

戏曲学院:限制在6分钟之内

2006级:

音乐学院:限制在40分钟之内

音乐教育学院:限制在19分钟之内

舞蹈学院:限制在15分钟之内

戏曲学院:限制在11分钟之内

三、评奖事宜

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汇报演展活动过程中,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对参演展节目、作品进行评奖,并给予表彰与奖励。

四、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成绩优秀学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并安排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学生的组织、联络。

2、参加专业汇报展览的各单位,请根据学生专业成绩认真选拔参展作品,并将参展作品名称、种类、作者姓名、年级、指导教师等信息,于4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艺术实践中心策划外联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chwlbgs@sdca.edu.cn。(不得选送已参加过往届优秀学生作品展的作品参展,发现后将取消参展资格)

3、参加专业汇报演出的各单位请根据学生专业课水平认真选拔参演曲(剧)目,并将参演学生姓名、年级、参演曲(剧)目种类、名称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于4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艺术实践中心,并将电子稿发送至chwlbgs@sdca.edu.cn。

4、专业汇报展览布展、撤展时间安排:

布展:2010年4月6日(周二) 上午 9:00—12:00

撤展:2010年4月12日(周一) 上午9:00—12:00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布展、撤展,挂绳自备)

5、专业汇报演出走台时间安排:

2010年4月12日(周一)19:00(2007级)

2009年4月13日(周二)19:00(2006级)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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