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我院200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加强保卫、保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学院文东至长清班车执行节假日运行时间表)
院办、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