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09年1月6日至1月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评议、审定,我院滕佳同志通过了评审。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精神,决定自2009年2月23日至2009年3月9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院有关部门或高评委(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省财政厅0214房间,邮政编码:250002)提出具体意见。
本院联系电话:人事处86522227、86522229、86522230 纪委、监察处86522221
人事处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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