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50号)要求,现就我院做好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要求报送材料,有关表格可通过山东省人事信息网(http://www.sdrs.gov.cn)下载。
二、推荐选拔程序和数量
我院的推荐选拔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法。各单位要按照推荐范围、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从严掌握,认真推荐,每单位一般推荐1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1名人选参加省人事厅的评议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每位申报者均须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一式二份(附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rsc02@sdca.edu.cn)。请各单位务于2008年3月21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附件:
1、《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专家情况登记表》(网上下载);
3、《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网上下载);
4、《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网上下载);
威廉希尔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