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中教育教学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为做好我院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问题通知如下: 未参加过普通话测试或经测试未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拟于2008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均需报名参加测试。曾参加过普通话测试者,其等级证书5年内有效。 我院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普通话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表中信息一定要指派专人核实,以免影响报名与测试。核实无误的《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要求以书面形式按时报人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报名人员需缴纳测试费50元、证书工本费5元。该费用将根据报名情况从4月份工资中扣除。 3、具体培训测试时间、地点4月10日起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sdyc.cn招生信息栏目至省直普通话测试中心链接查询)。届时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测试人员及时上网查看。 三、截止时间:2008年3月14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