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事厅鲁教外函[2007]39号文件通知,二○○七年省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教育厅受理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我校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山东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请,各高等学校每单位推荐的申请总人数不超过5人。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表格(详细要求及表格下载请查询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或我校人事处网站),将以上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将汇总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我校人事处,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筛选出五名申请人,由我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山东省人事厅人才开发流动处。电话:86062146
我校人事处。电话:86423698 联系人:王老师
接此通知后,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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