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度开始,11类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3类人员放宽外语成绩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详见附件一《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要求。
1.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各二级学院按照人事厅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附件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于5月15日前报人事处。其他单位汇总后于5月12日将审核表及相关材料统一报人事处审核。
2.人事处审核后,于5月18日将符合免试及放宽外语成绩要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人事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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