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鲁教人字〔2001〕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05)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0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通过试讲取得我院任教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二、认定类别
我院教师资格认定类别为高等学校教师。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我院录用或正式聘用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高校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合格。
(五)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可不作要求,但必须出具相关材料。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专业评议组(4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负责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的专业评议组,推选3---5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院行政负责人任组长。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任教资格审查(4月4日----4月6日):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对申请人的任教资格进行审查,经教务处核实盖章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4月9日----4月20日):具备我院任教资格且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在各二级学院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具备我院任教资格、取得《合格证》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申请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五)本人申请(4月21日----4月24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报材料。
(六)4月25----4月26日,人事处接收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的认定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
(七)4月27日----5月8日,教师资格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八)报教育厅审批。
五、申报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6个月内有效);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年内有效);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八)《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九)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一张;
六、费用问题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问题的说明》(2004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每人交纳资格认定费230元,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共计236元。各单位向人事处提交认定材料的同时交纳费用。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对申请人进行考察评议,提出审查意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主任:张志民
副主任:胡德定 郭跃进 江奔东 刘大力 王力克
成员:王建新 聂立家 高启光 李丕宇 王世慧 毛岱宗 丁建军 孙建滨 刘玉泉 田川流 虢胜龙 赵宇 张有平 刘光 胡少力 李政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王建新
成员:姜华
各二级学院专业评议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填写在相应表格的有关栏目内,并由组长签名盖章。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进行鉴定,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
八、其他问题
(一)所需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或胶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用A4纸打印或胶印、《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或胶印。
(二)所有证书复印件都用A4纸复印。
(三)所有表格只能打印不能复印。
(四)各表格中涉及到的“学科”请按附件8中的内容填写。
(五)报送电子文档请发送至renshichu@sdca.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doc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doc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
附件5:教_师_资_格_认_定_申_请_表.doc
附件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8: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doc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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