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音乐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将于2007年5月14日在山东师范大学举办。
本届比赛分为教师组与学生组。教师基本功比赛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含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民办高校)音乐学院(系)在职教师。分为35岁以下和35岁以上2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键盘、民乐、西洋乐、舞蹈六个类别。
学生基本功比赛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含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民办高校)音乐学院(系)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分为全能本科组、全能专科组;单项比赛设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键盘、民乐、西洋乐、独(双、三人)舞、群舞七个小项。各院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选出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参加比赛。其中全能组不得跨校组队,本科组每队3人,专科组每队2人;单项比赛每校每小项最多推荐4名学生参赛(有全日制研究生者,每小项可增加1个研究生名额)。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音乐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相关学院进行传达,落实好教师与学生的报名及参赛工作相关事宜:
1、根据比赛方案要求,各二级学院参加全能组比赛的学生,最多报一队;参加单项比赛的学生,每小项最多报4人(组),有全日制研究生者,每小项可增加1个研究生名额。学院将对报名参赛学生进行统一选拔。
2、参加过首届高校音乐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者,若再次参加本届比赛,需以不同曲(剧)目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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