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6]70号)精神,我院开展了基础学科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艺术概论》等3门课程为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学楼107房间)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二○○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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