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省城室外寒风刺骨,最低气温零下8度。但山东会堂却气氛热烈——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正在这里举行。长期以来为我省文化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五位文艺家于希宁、冯德英、郎咸芬、王玉梅、张春秋,喜获“山东省文化艺术终身成就奖”荣誉,并分别获发奖金20万元。
于希宁:大家风范长存
2007年12月28日,一生与梅结缘并被称为“梅痴”的著名国画大家、美术教育家于希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在济南逝世。生前,他曾留下遗嘱:丧事从简,不搞遗体告别,不送花圈,不设灵堂……
于希宁于1913年1月生于潍坊,195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毕业于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国画系,1936年至1949年任教于上海奇峰国画函授学校、山东大学。1950年后历任山东师范学院艺术系副教授,山东艺术专科学校副教授、副校长,山东省艺术学校校长,威廉希尔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名誉院长,中国画研究院院委,山东省文联名誉主席,山东省美协名誉主席,山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山东画院院长。他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委员。
于希宁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国画艺术家和美术教育家,具有诗、书、画、印和美术史论全面修养的学者型艺术家,山东省现代美术教育的开拓者和学科创建者。他在艺术教育领域辛勤耕耘70年,桃李满天下,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美术人才,为祖国的文化艺术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于希宁以“才德勤修养,三魂共一心”为座右铭,在绘画中强调国魂、画魂与人魂的统一,拓宽了传统花鸟画的人文境界。尤其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他以梅花为主要创作题材,在立足传统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艺术语汇,形成了壮美明丽的艺术风格,既弘扬了民族绘画的艺术精髓,又体现出强烈的时代精神。
于希宁对艺术勤奋执著,对学生谆谆教导,对祖国一片赤诚,多次向国家和社会捐款或捐赠书画作品。据统计,仅最近10年间,他就捐款120多万元,捐赠作品170余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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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维护:孙希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