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长清教职工住宅楼公积金贷款程序,凡报名办理贷款的教职工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房管局办理购房、贷款以及网签所需的证明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1、教职工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此表到房产科领取或下载附件1)。
填表时间:8月8日至8月9日,教职工应于8月9日下午四点前将填好的表格交至房产科;
2、房产科于8月10日将教职工填写好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集中送至中建五局打印《查询申请表》,并加盖开发商公章后,再返还于教职工。
3、教职工务必于8月12日前到房产科领取中建五局盖章后的《查询申请表》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购房职工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资料及程序见附件2),到经七纬二房管局二楼查询限购,开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及贷款专用《限购专用联》。
查询时间:8月13日至8月15日。教职工查询后,将两份证明的复印件交至房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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